107年度預防洩漏個資專案廉正宣導![]()
自107年3月1日起至107年8月31日止,為期6個月。 專案期間內以防範員警非因公不當查詢、洩漏甚至販賣個資為主題進行宣導活動,透過多樣化宣導作為,達成使員警明瞭不當查詢、洩漏及販賣個資可能衍生的責任之宣導目標。
宣導重點如下: 一、公務查詢 必留軌跡 洩漏個資 追究刑責。 二、查詢資料都有留存查詢日誌紀錄,均可被追查檢討。 三、非因公務不得擅自使用公務電腦查詢個人資料,且不得將查詢資料外洩。 四、不得因一時好奇,使用公務電腦查詢知名人士、藝人或朋友之個人資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