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77061號函公告,民眾李范○珍於107年5月23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三福街52號(三多國小操場)拾獲現金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77061號函公告,民眾李范○珍於107年5月23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三福街52號(三多國小操場)拾獲現金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77061號函公告,民眾李范○珍於107年5月23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三福街52號(三多國小操場)拾獲現金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77061號函公告,民眾李范○珍於107年5月23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三福街52號(三多國小操場)拾獲現金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