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73600號函公告,民眾張○媚於107年4月22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潭興街143巷拾獲現金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73600號函公告,民眾張○媚於107年4月22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潭興街143巷拾獲現金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73600號函公告,民眾張○媚於107年4月22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潭興街143巷拾獲現金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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