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65775號函公告,民眾洪○弘於107年2月9日在桃園市龜山區宏慶街一帶(車號TDD-9362號營業小客車上)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65775號函公告,民眾洪○弘於107年2月9日在桃園市龜山區宏慶街一帶(車號TDD-9362號營業小客車上)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65775號函公告,民眾洪○弘於107年2月9日在桃園市龜山區宏慶街一帶(車號TDD-9362號營業小客車上)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65775號函公告,民眾洪○弘於107年2月9日在桃園市龜山區宏慶街一帶(車號TDD-9362號營業小客車上)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