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44389487號公告,民眾於114年12月18日在新北市樹林區龍興街15號前拾得皮夾/錢包1個,信用卡/金融卡/簽帳卡1張,鑰匙/遙控器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|
新北警樹刑字第1144389487號公告,民眾於114年12月18日在新北市樹林區龍興街15號前拾得皮夾/錢包1個,信用卡/金融卡/簽帳卡1張,鑰匙/遙控器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