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57946號函公告,民眾張○婷於113年12月1日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0號A8捷運站拾得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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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57946號函公告,民眾張○婷於113年12月1日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0號A8捷運站拾得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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