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35833號函公告,民眾林○君於113年6月29日在新北市樹林火車站廁所內拾得皮夾1個及新台幣若干元、金融卡等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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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35833號函公告,民眾林○君於113年6月29日在新北市樹林火車站廁所內拾得皮夾1個及新台幣若干元、金融卡等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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