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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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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25355號函公告,民眾阮○暐於113年4月18日在臺北市大同區市民高架橋上拾得iphone手機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3-04-21
  • 發布單位:樹林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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