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17645號函公告,民眾張○民於113年2月22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慶街48號附近拾得realme手機1台及充電器1組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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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17645號函公告,民眾張○民於113年2月22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慶街48號附近拾得realme手機1台及充電器1組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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