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12107號函公告,民眾黃○薰於113年1月13日在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與八德街口拾得IPHONE手機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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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12107號函公告,民眾黃○薰於113年1月13日在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與八德街口拾得IPHONE手機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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