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12121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丞於113年1月14日在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上拾得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12121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丞於113年1月14日在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上拾得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12121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丞於113年1月14日在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上拾得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12121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丞於113年1月14日在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上拾得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