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6848號函公告,民眾黃○璋於112年12月11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公園籃球場上拾得手耳機1組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6848號函公告,民眾黃○璋於112年12月11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公園籃球場上拾得手耳機1組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6848號函公告,民眾黃○璋於112年12月11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公園籃球場上拾得手耳機1組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6848號函公告,民眾黃○璋於112年12月11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公園籃球場上拾得手耳機1組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