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5493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於112年12月1在新北市樹林區太平黃昏市場內拾得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5493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於112年12月1在新北市樹林區太平黃昏市場內拾得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5493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於112年12月1在新北市樹林區太平黃昏市場內拾得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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