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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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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2158號函公告,民眾官○修於112年11月12日在臺北市松山區大佳河濱公園內拾得藍芽耳機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2-11-20
  • 發布單位:樹林分局
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2158號函公告,民眾官○修於112年11月12日在臺北市松山區大佳河濱公園內拾得藍芽耳機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