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6655號函公告,民眾陳李○鳳於112年10月3日在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123號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6655號函公告,民眾陳李○鳳於112年10月3日在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123號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6655號函公告,民眾陳李○鳳於112年10月3日在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123號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6655號函公告,民眾陳李○鳳於112年10月3日在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123號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