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34807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森於112年4月2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慶街49號前拾得零錢包1個內有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34807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森於112年4月2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慶街49號前拾得零錢包1個內有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34807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森於112年4月2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慶街49號前拾得零錢包1個內有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34807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森於112年4月2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慶街49號前拾得零錢包1個內有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