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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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27040號函公告,民眾李○隆於112年2月28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38號前拾得realme手機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2-03-07
  • 發布單位:樹林分局

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27040號函公告,民眾李○隆於112年2月28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38號前拾得realme手機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