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0771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銘於111年7月3日在新北市土城區城林路一帶拾得現金若干元。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0771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銘於111年7月3日在新北市土城區城林路一帶拾得現金若干元。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0771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銘於111年7月3日在新北市土城區城林路一帶拾得現金若干元。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0771號函公告,民眾王○銘於111年7月3日在新北市土城區城林路一帶拾得現金若干元。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